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等2人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四条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
(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股东证件号码 | 认缴情况(万元) | 设立(截止设立登记 申请日)时实际缴付 | 分期缴付 | ||||||
| 出资额 | 出资时间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 | 出资时间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 | 出资时间 | 出资方式 | ||
| 认缴合计 | ||||||||||
| 其中货币出资比例 |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_方式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股东。定期会议按(年度)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这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定;
(三) 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议;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第届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由股东会决定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一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1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二十四条 股东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事项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6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沭阳会计服务中心的电话号码:0527--89995222 8999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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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用的房产证明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3.01.20
企业使用房、地产权证明
(公司名称),于 年 月 日向
租用位于 厂
房,总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生产营业面积为 平方米,
仓储面积为 平方米,办公面积为 平方米。
租赁期截至 年 月 日,租赁费每年为 元,厂
房产权属于 所有。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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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3.01.20
沭阳会计服务中心(虞姬会计公司)招聘:
1、注册会计师2名
2、外勤会计2名
3、网络后台维护人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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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有限公司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流程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2.06.19
注册有限公司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流程
一、 必要的资料。
1、投资人的身份证原件
2、办公地点房产证明(商用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租赁协议
二、 注册公司的相关流程
1、 带投资人的身份证及办公地点房产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工商核准名称(起三个或三个以上名称字号),取得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 带投资人的身份证、办公地点房产证明、投资款、投资人私章、询证函等去银行开临时账户。
3、 带以上相关资料和银行的单据,办理公司验资报告。
4、 拟定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任书等。
5、 填写设立有限公司的各种申请表格和资格表等(五张)。
6、 带上1—5所列相关资料去办证大厅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7、 法人带上相关资料亲自签字申请刻公司公章。
8、 带上1—7相关资料及物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9、 带上1--8相关资料及物件加上会计人员的会计证及身份证办理税务登记证。
10、带上1--9相关资料及物件回到银行将临时账户改为基本账户,取得开户许可证。
11、带上1--10相关资料及物件分别与国税、地税签定三方(公司、税务局、银行)协议。
12、每个月月初正常申报纳税。
备注:注册时所提供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自己负责!本中心不提供验资、增资等所需资金。
沭阳会计服务中心提供
联系人:骆经理
电话:89995222 89994111 13773920322 1309248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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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虞姬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是根据财政部规定,经江苏省财政部批准我县最早(2008年)设立的专业会计代理服务机构,目前由两名注册会计师、三名会计师及多名专业会计从业人员组成。作为会计业的翘楚,已为数十家客户提供了优质专业的服务。本公司以经验丰富、高效诚信、业务全面在沭阳业界已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良好的口碑。“一花引来万花开”,如今,精湛的专业素养、良好的服务口碑亦赢得政府的信赖,本公司成为我县行政服务中心指定会计服务窗口单位。
遵循“客户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和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深受客户的赞扬和信赖。
“高人一筹、尽善尽美”是我们的精神理念,把“虞姬会计服务”铸就成本县会计行业的第一品牌是我们的追求。
科学强大的专业实力、高效的服务机制是满足客户需要的有力保障。
愿我们真诚尽职的工作铸就您事业的成功与辉煌。




